綿陽市安州區審計局成立審計組,自2023年9月22日至11月30日,對綿陽市安州區2023年重點項目建設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于2023年12月18日出具審計報告。根據《四川省審計整改結果公告辦法》的規定,現將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一)四川安州工投集團有限公司在收到審計報告后,高度重視,分析問題成因,明確措施,詳細梳理整改內容,具體落實整改責任。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分階段落實整改。
(二)整改報告形成后,將本次審計整改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二、審計查出的問題及其整改情況
(二)項目建設程序履行方面存在的問題
1.有7個建設單位24個項目在未辦理施工許可的情況下即開工建設。已整改,公司已辦理取得安州區工業園區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加速器項目、綿陽市安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建設項目-110KV變電站項目和綿陽市安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建設項目-污水管網項目施工許可證。
4.有5個單位12個項目變更程序不規范。正在整改,騰盛公司按照變更立項流程,已完成綿陽市安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建設項目-110KV變電站項目變更審批手續(附件1),安州區工業園區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加速器項目正在按變更流程報主管部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評審。
(三)項目建設管理方面存在問題。
1.有3個單位7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完成項目建設:已整改,公司分別核實綿陽市安州區馬鞍大道北段道路工程項目、安州區工業園區產業園物流配套項目、安縣體育中心建設項目建設工期超合同工期達180天以上原因,由于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因現場征拆、地下燃氣主管道遷改緩慢、建設方案調整和受新冠疫情等原因,導致項目工期嚴重滯后(附件2),截至目前綿陽市安州區馬鞍大道北段道路工程項目和安縣體育中心建設項目已竣工驗收,安州區工業園區產業園物流配套項目已完成一期建設內容并通過竣工驗收,二期完成#1、#3、#5廠房和綜合樓建設,2#、#4、#6廠房按照招商引資入駐企業要求定制建設,計劃在2024年12月底完成建設,今后將加強規范項目建設管理,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工期進行建設。
(四)相關單位履職履約方面存在問題
2.建設單位履職不到位
(1)有10個建設單位115個項目未按規定在合同中明確現場業主代表:已整改,公司已對在建項目綿陽市安州區鄉鎮危舊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一期)、安州區工業園區產業園物流配套項目、安州區城鄉大件生活垃圾處理新建項目、安州區黃土鎮等10個鄉鎮農村垃圾分類設施建設項目(垃圾分類亭)、綿陽市科技城集中發展區安州區配套小區建設項目進行書面授權明確業主項目負責人和現場業主代表(附件3),今后將加強規范項目建設管理,明確項目管理人員,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2)7個項目的5個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對監理單位履職進行監管:已整改,公司已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警告約談(附件4),并在安州區配套小區建設項目、安州區工業園區產業園物流配套項目現場安裝電子考勤機進行打卡考勤,安州區城鄉垃圾分類收轉運體系建設項目-安州區黃土鎮等10個鄉鎮農村垃圾分類設施建設項目(垃圾分類亭施工)由于建設點位分散,采取現場拍照打卡等方式進行監管監理單位到崗履職,同時已完善項目管理制度,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管理人員到場履職方面,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4.造價咨詢單位履職履約不到位。
(1)1個項目多計施工總價部分的招標控制價,涉及363.71萬元:已整改,公司根據《綿陽市安州區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文件要求已對安州高新區數字經濟產業園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1標段)項目概算復核單位進行責任追究,在服務費中扣除違約金(附件5),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成本控制方面管理,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2)2個項目結算辦理不實,涉及金額約100萬元:已整改,公司對凱江污水處理廠模板費用進行核實后,立即調整項目結算復核報告,同時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補充合同并進行退費處理(附件6)。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成本控制方面管理,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5. 監理單位未按規定履職履約。
(1)5個項目的監理單位履職不到位:已整改,公司根據安州區配套小區建設項目監理合同違約條款,監理單位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處理(附件7),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監理管理人員到場履職,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2)8個項目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未按規定到崗履職:已整改,公司根據項目監理合同違約條款,安州區工業園區產業園物流配套項目和安州區城鄉垃圾分類收轉運體系建設項目-安州區黃土鎮等10個鄉鎮農村垃圾分類設施建設項目(垃圾分類亭)監理單位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處理(附件8),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監理管理人員到場履職,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3)7個項目監理單位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未按規定到崗履職:已整改,公司根據項目監理合同違約條款,安州區配套小區建設項目、安州區工業園區產業園物流配套項目和安州區城鄉垃圾分類收轉運體系建設項目-安州區黃土鎮等10個鄉鎮農村垃圾分類設施建設項目(垃圾分類亭)監理單位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處理(附件9),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監理管理人員到場履職,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4)3個監理單位未按規定配備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已整改,已整改,監理單位已配備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現場駐場,同時公司根據項目監理合同違約條款,安州區城鄉垃圾分類收轉運體系建設項目-安州區黃土鎮等10個鄉鎮農村垃圾分類設施建設項目(垃圾分類亭)監理單位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處理(附件10),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監理管理人員到場履職,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6. 施工單位人員未按規定履職履約
(1)審計發現,8個工程項目經理未按規定到崗履職:已整改,公司根據安州區配套小區建設項目項目施工合同違約條款,由施工單位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處理(附件11),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施工管理人員到場履職,不得發生類似情況。
(2)審計發現,8個項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到崗履職:已整改,公司根據安州區配套小區建設項目項目施工合同違約條款,由施工單位向公司支付違約金處理(附件12),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施工管理人員到場履職,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3)審計發現,8個項目施工單位未按規定在施工現場公示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已整改,公司已要求安州區配套小區建設項目和安州區城鄉垃圾分類收轉運體系建設項目-安州區黃土鎮等10個鄉鎮農村垃圾分類設施建設項目(垃圾分類亭)施工單位進行現場公式農民工工資發放表(附件13),今后,公司將加強項目農民工工資方面監督管理,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7.項目成果資料簽章不規范
(1)2個項目勘察單位的勘察成果資料簽章不規范:已整改,安州區配套小區建設項目勘察單位已在成果文件中補充投標人員簽字,公司已對勘察單位進行警告約談處理(附件14),今后將加強規范項目建設管理,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2)3個項目設計單位的設計成果資料簽章不規范:已整改,安州區配套小區建設項目設計單位已在成果文件中補充投標人員簽字,公司已對設計單位進行警告約談處理(附件15),今后將加強規范項目建設管理,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安發展集團、工投集團等8個建設單位未按規定選取47個服務項目供應商:公司今后將加強項目招投標管理,按照規范使用綿陽市中介服務網上超市。
三、審計建議采納情況
本次審計報告共提出審計建議三條,四川安州工投集團有限公司已全部采納。
四川安州工投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